关于发放金城江区高校毕业生见习期满

留用率补贴的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8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18]5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5号)等文件精神,我局拟同意发放河池市金城江区第一幼儿园13名就业见习毕业生2019年9月2日至2019年12月1日)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的就业见习补贴,每人800/月,31200元,为使此项工作做到公正、公开、公平,接受群众监督现将补贴发放情况公示如下(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从20201028日至2020113日,如有虚报、套取等情况,请于公示期内及时与我局联系,举报电话:0778-2292642。邮箱:hcrc2292642@163.com

 

金城江区就业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申领就业见习补贴花名册20201028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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