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继续确定凤山县高级中学为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20〕5号)的要求,见习基地设立期限每次最长为2年,凤山县高级中学已期满。经审核,拟继续确定凤山县高级中学为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时间从2020年7月13至2020年7月17日止。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凤山县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反映,联系电话:0778-6817606。

 

 

 

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