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给予凤山县人民医院继续确定为我县高校毕业生

就业见习基地的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83号)通知要求,见习基地设立期限每次最长为2年,现已期满。经凤山县人民医院上交材料审核,拟确定凤山县人民医院继续确定为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时间从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4月30日止。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凤山县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反映,联系电话:0778-6817606。

 

 

 

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7日